特别提示: |
1. 本公司将视申请人具体情况,收取“签证正常使用”的押金2千元-2万元/人不等,此费用需在申请签证时支付本公司。
2. 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日期内归国,需将护照原件交回本公司,由本公司递交签证签发机构核查无误,且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后,再退回相关的“签证正常使用”押金和申请人护照。
3. 申请人若不能在签证失效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,将护照邮寄本公司进行消签处理,则视申请人已处于非正常使用签证状况,申请人所支付全额“签证正常使用”押金将不予退还,恕不另行通知。
4. 若土耳其大使馆认定持签人在使用签证时有不当之处,则一切处罚结果归土耳其大使馆决定。
5. 本公司在受理申请人的签证资料后,若经送签专员再审核后认定申请人不符合送签要求,本公司保留退回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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