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证资料要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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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因私护照-原件:有效期不可少于9个月。
2. 照片-2张:近三个月的白底彩色2寸照(3.5*4.5厘米)。
3. 身份证-复印件1份:A4纸清晰复印件规格,身份证的正反面内容复印在同面上。
4. 户口本-复印件1套:A4纸清晰复印件规格,复印全部内容页,包括: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和户口本上其它成员页。
5. 若申请人当前常居和工作地,位于以下任意一个省市:辽宁、黑龙江、吉林、四川、重庆、云南、贵州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福建和海南等地,则需提供居住地签发的临时暂住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,且此证件应已生效三个月或以上时间。
邀请信原件:邀请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和签字,内容须包含: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、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、详细日程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、邀请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(如果适用,请提供商会注册证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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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证明: |
在职人员-营业执照复印件:提供在职单位营业执照A4纸规格清晰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上应有清晰的年检记录且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。
在职人员-在职证明中文信:请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打印,内容需并加盖公章、签字和明确日期,信中内容应包含如下内容:
1.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2.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,行程目的地、商旅开始及结束日期;
3.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;
4.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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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担保: |
资金证明文件,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文件提供:
1. 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,存折内需反映出近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资金存状况;
2. 银行卡交易明细单银行打印和盖章件一份,由银行直接机打帐单,需显示近三个月以上的卡内资金进出状况。
3. 银行打印帐单的存户名字必须是机打,不能是手写样式。
4. 不用提供信用卡帐单、存款证明凭证或任何定期存款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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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要求: |
补充个人资料,申请人可将以下内容书写或打印在白纸上:
1. 个人:当前家庭住址、家庭固定电话号(如果有)、手机号、电子信箱(如果有)。
2. 婚姻:若已婚或离婚,均请提供配偶/前配偶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出生地、手机号。
3. 父母:申请人父母亲姓名(无论是否在世)。
4. 子女:申请人子女姓名和出生年月日。
5. 旅行:预计前往德国及其它申根国家旅行日程,包括城市名、停留夜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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